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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_浙江台州局煤炭实验室开展全品质检测项目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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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料 / 2010-03-31 23:08

矿产_浙江台州局煤炭实验室开展全品质检测项目试运行

  内容提要:陕西省府谷县的府谷镇吕家沟而参股煤矿的承包商违规开采导致地面塌陷,造成当地村民房屋开裂,水窖干枯。双方因此引发激烈冲突,但至今无人过问。据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报道,府谷镇政府至今仍然以“干股”的形式参股该煤矿,镇领导更是声称为了每年9万元的利益,必须保护矿主利益。天气越来越冷了,在天寒地冻的陕北,最低气温已经达到了零下十几度,对于府谷县吕家沟村的村民来说,这个冬天将十分难熬,他们曾经温暖的家如今已经住不成了,房子上的裂缝让他们整天是提心吊胆。
  吕家沟村位于府谷县的府谷镇,全村共有20多户村民。在村子里,记者看到,几乎所有村民家的房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缝。记者在一户村民的房顶上看到,一条一指多宽的裂缝从房顶的南侧一直裂到北侧。而从正面看,西侧整面墙已经倾斜。不仅房子裂了,有些村民家的水窖也在一夜之间突然干枯。水窖是当地村民们用来灌溉和饲养牲口的,现在没有了水,牲口的吃水和来年春天的灌溉就成了大问题。采访中,记者看到有好几户村民家大门紧锁,像是很长时间没有住人了,因为很多家的房子裂得利害,不敢在家住,到城里租的房子。
  那么,原因究竟是什么使得村民的房屋纷纷开裂呢?这还得从半年前的6月13日那天晚上说起。
  2008年6月13日晚上十一点半左右,刚进入梦乡的吕家沟村的村民,就被一声巨大的响声给惊醒了。村民回忆说:当时地下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我们都从房子里跑出来,以为地震了呢。轰隆隆的巨响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村民才知道原来是村里的吕家沟煤矿发生了塌陷,而吕家沟煤矿就位于吕家沟村的脚底下。
  村民王党清对那天的的状况记忆犹新:天亮了,我们到塬上看,到处都是塌的了,连山都陷进去了。
  这个煤矿是吕家沟村全体村民在1989年集资兴建的。村长王党虎说,当时一共集了六七万块钱,基本上村民个个都是股东。 2003年,看到煤炭市场行情不好,于是股东大会决定把煤矿承包给外地客商贺柱经营。合同约定,贺柱的承包期为8年,每年承包费45万元整。为了保护煤炭资源和地面上村庄的安全,双方曾在合同中根据煤矿设计标准明确约定过煤矿开采的技术指标。合同履行头两年,开采情况还算正常,可是从2007年上半年煤价飙升之后,对方就开始违反合同越界超采。村民们说,他们在地面上能听见井下放炮的声音就越来越近,越来越急。2008年5月,煤矿的安全问题引起了股东们的关注,6月4日,股东们经过会议研究,委派熟悉煤矿技术的赵老虎、赵飞入、赵平小、王党清等七位股东会同煤矿技术人员对井下进行了检查。王党清告诉记者:当时发现,井下采的一塌糊涂。
  从吕家沟村村长王党虎给记者提供的煤矿承包合同书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规定:乙方在八号煤层的掘进巷为西北方向,一般工作面宽为五米。但村长王党虎却告诉记者,七位股东在井下实测的数据显示,工作面宽度均为9米,甚至有些工作面宽度达到了10米,竟然超过了设计标准一倍。按照国家矿山作业环境安全保障标准的最低级别,保安煤柱宽度最少为10米,而吕家沟煤矿16号巷中三个保安煤柱的宽度竟然只有2米到4米。
  村长王党虎等人马上给矿上发了一个现状报告。王党虎告诉记者,村上6月4日给煤矿方面发报告,6月12日,吕家沟煤矿对报告进行了回复,煤矿基本认可了村民在报告当中提出的关于“保安煤柱预留不够及巷道尺寸超标”的基本事实,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谁知,仅仅在1天之后,就发生了大面积的塌陷。
  7月3日,也就是煤矿塌陷发生20多天后,又发生了一件让村民们更为惊慌的事。这一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突然带着外地救护队来到村里,从冒顶的矿井里取出了大量炸药和雷管。村长王党虎至今还有些后怕:要是这些炸药爆炸了我们村就完了。
  公安局给记者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当时共清理出100枚雷管,454公斤炸药。而记录显示,塌陷当天,煤矿共运进矿井的炸药有504公斤,也就是说,还有50多公斤的炸药埋在吕家沟村村民的脚下。
  得知这个消息,村民们惊恐万分。于是, 2008年11月3日,股东大会决定以承包方严重违约为由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书面通知承包方,要求对方停止开采,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煤矿的开采权。然而,书面通知发出之后,承包方一直不予回应,并于11月10日左右,试图派人继续下井开采。为了保护村庄的安全,村民开始护矿,禁止煤矿工作人员下井作业。这直接就导致了11月18日两方的激烈冲突。冲突导致20多名村民受伤,其中一位村民被诊断为指骨粉碎性骨折。
  时至今日,冲突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但府谷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依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这起事件。下面是记者采访城郊派出所所长赵剑生是的一段对话:城郊派出所所长赵剑生:老百姓素质低胡闹呢,当时告诉他们不要去的。记者:那有一个人指骨骨折,咱们怎么算的?城郊派出所所长赵剑生:我们准备结案啊。打架嘛,找不到打的人,十几个人,也不能全关了。对这件事情,这都是些没觉悟的老百姓,看见煤矿发了,想要钱呢。对于这种解释,行政法专家李汉文认为,这完全是漠视法律的不作为行为。
  究竟煤矿是否有违法技术指标超能力开采,记者试图采访煤矿的承包人贺柱,但多次都无法联系到他本人。煤矿发生塌陷后,镇上曾经请榆林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对吕家沟煤矿塌陷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认为这次塌陷可能会对王党虎等三家村民的房屋造成威胁。报告建议煤矿下一步对三户居民所在的区域进行治理,并要求煤矿如果继续开采这个区域,要对地面住户进行搬迁安置。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了,所有的建议、治理却没有任何进展。气愤的村民们便找到镇政府寻求帮助。
  据村民反映,他们去镇政府,政府里的人说:又不是我打的你,你找我干啥?镇政府的态度让村民们很是不满,村民们想不明白,镇政府还是他们吕家沟煤矿的股东呢,为什么不保护村民的利益呢?得知镇政府是煤矿的股东,记者感到很是吃惊,吕家沟煤矿明明是村民集资兴建,镇政府怎么可能是股东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府谷县府谷镇政府,镇党委书记郭务卿的回答倒是爽快,他明确告诉记者,镇上确实有吕家沟煤矿的两成股份。郭务卿:我们有两成股份还有一个人在煤矿上任副矿长,只是名义上的。不参与具体管理。
  根据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镇政府与吕家沟签署的是一个联营协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乡政府与其他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效力问题的批复第二条之规定,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文件颁布以后,已经政企分开的乡政府,仍以其为联营一方签订的联营协议,应确认无效。行政法专家认为,政府入股企业会造成不公正,这是为党纪国法不允许的。
  府谷镇郭书记告诉记者,每年镇上都能从村里的45万煤矿承包款中分得9万元的收益,如果煤矿不继续生产,今年的收益就没有保障了。郭务卿坦白的告诉记者:我们得保护矿主的利益,就是一个利益问题。为了每年9万元的分成,郭书记竟然可以如此明确地表态,得保护矿主的利益,那么受害村民的利益又该谁来保护呢?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府谷镇镇政府不仅违反规定,公然在煤矿参股,而且当时与吕家沟村签联营协议时,并没有任何财物的投入,这两成股份就是通常所说的干股。村长王党虎告诉记者:合同签订之后,村里和煤矿没有得到任何镇上投资的入股财物,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办法我们斗不过村上。那么府谷镇会怎样解释这个问题呢?记者:我们是拿什么占的股份?
  郭务卿:我也不知道,这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一句“历史遗留问题”怎能让人信服?即使真是“历史遗留问题”,难道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吗?行政法专家李汉文告诉记者:这是一种豪取民财、权力入股的行为,这是党纪、国法都不允许的,应该得到纠正。从煤矿塌陷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年的时间,村民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不知和这两成干股有没有关系。出了问题,镇上为什么强调要保护所谓矿主的利益,而唯独不考虑保护广大村民的利益?眼下,陕北已经零下十几度,吕家沟村还有一些村民住在有裂缝的房子里,那么,他们的冷暖究竟该由谁来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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