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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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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料 / 2010-04-01 02:27

辽宁省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

    近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在系统内部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学习培训。吉林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向阁,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常天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和平,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惠宇雷出席会,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各监察分局(站)主要领导及有关监察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与会人员重新学习了国家总局局长王君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吉林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据了解,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级督查组分两个工作组,重点督查白山、通化、辽源三个主要产煤地区和省属五个矿业集团公司。按照省级督查侧重地方政府及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监察分局(站)检查重点放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环节和重点岗位的要求,力争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期间对全省生产和建设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集中学习培训期间,吉林煤监局局长董向阁就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百日督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行动方案,扎实做好专项行动;三是要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工作,促进辖区政府和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工作;四是要做好“三个结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与监察执法计划相结合;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相结合。
    此次集中学习培训使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可工作的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行动方案,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内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全体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做好专项督查行动的信心,为全面完成百日安全督查工作,促进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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